1、用户取回被抵押汽车算犯不犯法
用户取回被抵押的汽车的合法性需视具体状况而定:
1.假如汽车是抵押而非质押,那样在债务到期后没偿还的状况下,抵押权人基于抵押获得了汽车的所有权。此时,原用户若未经允许擅自取回汽车,则构成偷窃罪。
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偷窃公私财物,若数额较大或存在多次偷窃、入户偷窃等情形,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罚。
2.假如汽车是质押的,虽然抵押权人合法占有汽车,但汽车的所有权仍然是用户。法律快车提醒,用户取回汽车一般不觉得是犯罪,但可以视为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以需要用户提前偿还债务。
2、租来车抵押给其他人是不是违法
将租来的车抵押给其他人是违法的。由于作为承租人,并无该车的处分权。虽然收车行为本身并不犯法,但因为抵押人无权处分汽车,因此没办法行使抵押权。
假如收车方在明知手续不全的状况下仍继续回收汽车,也构成违法行为。更为紧急的是,将租来的车恶意抵押可能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
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们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罚。
因此,将租来的车抵押给其他人不只违法,还可能触犯刑法。
3、抵押汽车交易合同是不是有效
依法成立的抵押车交易合同是有效的。但,在签订和履行这种合同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抵押人在供应抵押财产时,应当准时公告抵押权人。
这是由于抵押权人对于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假如抵押财产的出售可能损害抵押权人的利益,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将出售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2.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出售抵押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假如抵押财产出售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3.出售的价款超越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因此,在签订抵押汽车交易合同时,双方应当明确约定有关条约,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